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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冤親債主』 

就是每個人在累世或現世裏,所曾經傷害到的任何人或生靈。



在因果裏,為善,積福德;為惡,造業障

許多人難免會因為「自身利益」或者「習性難改」而造下因果業障。

每個人在造業障的同時,所曾經
「得罪」或「欺負」或「迫害」或欠債」

是「負面影響到的其他人或生靈,都是冤親債主,並結下惡緣及仇恨。


這些無辜的人或生靈,因為無故或有意中被傷害到,卻礙於各種的因素,

有可能在一時間,甚至是一世間都還無法替自己申冤,

以至於帶著冤恨的心,累世來索取報復甚或現世報!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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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詹富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